风之锋
关于水站的一个维权意见:刚看了百度的一个贴吧,学校水站“蓝光水业”的服务态度超差,([url=http://tieba.baidu.com/f?kz=494883321]http://tieba.baidu.com/f?kz=494883321[/url])大家可以看下,不知道大家有没经历过?
最近因为一个朋友租的饮水机无法退还给水站,导致了我的强烈不满。买水站桶装水的同学都知道,免费租饮水机时要交押金,有的一百,有的一百二……。然后给你“发票”,另外会很特意的说一句话:发票掉了机子就退不了拉,我朋友的发票就掉了,于是饮水机就退不了拉!
他们经过几次交涉,饮水机仍然留在寝室,水站的说法:“拿票退机子。”
我咨询过法学院的朋友,在法律上没有可以帮助的法律条文,因为发票掉了,证据也就没有了。
我的观点:没有法律的帮助,但从情理上说,发票掉了就不给退,我认为就是故意制造不退机子的机会,这样他们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(用押金买一个饮水机);我想提醒的是:“顾客是上帝”,我们不可能也不需要上帝的待遇,但我们必须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服务。我认为我们有权力要求他们取消这样一个规定,谁都难免丢东西,要是身份证丢了不能补办那中国会有多少黑户人口啊?他们那有底单,有寝室及个人信息,我们除了有身份证外还有学生证、一卡通可以证明自己的身份,不会造成乱退机子的情况。
我和几个朋友说了我的维权想法,说法不一,望广大同学给予意见或建议,说说你的看法。权益受到损害就得自己去维护,权利都是自己争取来的。当然也要合法。学校商店应该是后勤管的把,我打算先向他们反映(也有同学说他们是一家的。也不无道理,要不怎么能进校园开店),希望他们能公正处理;和水站协商,结果不知道会成什么样?找水站公司,不知道主管部门在什么地方!最后的办法就得靠大家了,如果你赞同我的观点,那就请支持我把,我觉得集体一个星期不买水或是不买蓝光的水是可行的(如果这样,会有相关的宣传),给他们压力,利益受到损害了他们还能无动于衷吗?
权利都是自己争取来的,不为那一百块钱(想为那一百块可它不是我的),只为一个权益。孤军奋战力量太小,如果你也有同样的事发生不防一起合作,人多力量大。QQ404637502(敬请联系)
蓝戈斐飞
[s][color=red]故意制造不退机子的机会[/color]
[/s]我觉得嘛,人家在最初订水的时候,已经明确告诉大家,合同丢失不具备退款的条件,已经给了大家知情权。于法,做法并不妥。
站在销售商的角度,如果没有合同,大家都可以退款的话,岂不是有很多空手道从中获利。
当然我知道楼主是真的丢了合同,现在就要看楼主的能耐,能不能退了
wangjun520
这个在法律上是讲不通的 因为你们 的凭证掉了 只能看你们其它的途径了